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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诉讼原告权利与义务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4年05月20日

  民事诉讼原告权利与义务

权 利

义 务

民事诉讼原告

1、有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。

2、有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、撤回诉讼请求的权利。

3、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。

4、有申请回避的权利。

5、有进行陈述、质证和辩论的权利。

6、选择调解的权利。

7、自行和解的权利。

8、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。

9、对允许上诉的一审判决和裁定有提起上诉的权利。

10、有申请再审的权利。

11、有申请执行的权利。

12、查阅、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。

1、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,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。

2、有遵守法庭纪律秩序,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

3、对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、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,必须履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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