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 > 新闻中心 > 法院要闻

区法院:三项措施规范公务接待活动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7年07月27日

今年以来,东昌府区法院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相关机制,推行公务接待行为规范化、制度化、节约化,以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,实现公务接待透明化管理。

一是严格执行标准。公务接待工作以周到、勤俭为原则,实行限定陪客人数,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开支。另外,对接待对象、本院加班较晚干警以及各类会议接待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,力争使每一笔公务消费都有迹可查。

二是严格审批程序。接待人要事先填写《接待审批表》,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,报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批后,送交办公室根据本院接待标准统一安排。特殊情况无法事前审批的,事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,否则不予报销。

三是严格费用审查。为有效避免随意接待的现象,明确公务接待责任,办公室对每次接待进行造册登记,并每季度向院长和分管院长通报一次院部及各部门的接待明细,力争做到“阳光接待”。

关闭
版权所有:山东省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 ICP备案号:鲁ICP备13032396号
地址: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23号 电话:0635-8434838 邮编:252000